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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国发19902号),我局对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0年七月间制定发布的五十七件有关专利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含批复、函复、内部授权、审查及复审决定)进行了清理
其中继续有效的四十八件,部分变更的三件,撤销及废止的六件
局长高卢麟一九九0年九月十九日一、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号1984·8·3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号1985·1·190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四号1985·1·190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号1985·2·270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七号1985·3·20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八号1985·3·120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九号1985·9·1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号1985·9·120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一号1986·2·5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二号1986·3·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四号1986·5·6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六号1987·3·1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七号1987·5·1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八号1987·10·28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九号1988·2·25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号1988·2·25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一号1988·11·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二号1988·11·10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三号1989·4·15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四号1989·7·27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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