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关于公共卫生科的有关事项通知各科室、村卫生室: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我镇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现将我院公共卫生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卫生科的设置镇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科,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工作
配备专门从事公共卫生工作预防保健人员,人员为6-8人
二、公共卫生科的职责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负责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的管理和妇幼保健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流行病、地方病的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初级卫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三、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热爱公共卫生工作,身体健康
2、本院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工作2年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占公共卫生科总人数的50%以上
3、已取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或行政执法证件的优先录用
附件: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一)卫生监督职责1、认真做好所辖村内副食品商店、餐饮单位、小型食品加工点、浴池、理发店等小型公共场所、化妆品商店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辖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基础资第1页共5页料档案
2、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完成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镇驻地餐饮单位、大中型食品超市、大中型公共场所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或公共卫生基础资料档案
3、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卫生、企业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4、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做好辖区内接毒接害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并建立辖区内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