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工作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申报时间填表说明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四、“近三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为教授、副教授的,所在高校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情况。五、“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是否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年限及起止时间;(2)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的主要业绩;(3)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六、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姓名性别(照片)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教龄学历学位现任行政职务现行行政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说明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个人简历时间所在单位从事工作备注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获奖名称获奖时间授予单位备注近三年以来教学工作量学年度工作量(课时)备注2004-20052005-20062006-2007单位盖章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500字)单位盖章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单位盖章所在单位意见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学校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