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人身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部门职责3.1设备部3.2生产各车间3.3品质管理部各检查科4.内容3.1厂内各用气部门的设备设施,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3.2每天用气设备使用完毕后(主要是食堂)或生产、保养等因素,需要暂停使用设备的,需关闭设备进气阀门和燃气的进气总阀门。3.3各用气部门需专人,每天对本部门的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处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3.4燃气设备设施严禁作为其他设备设施的接地线使用。3.5在安装其他设备时,请不要将原有的燃气设备设施作为其他设备的支撑物,避免造成燃气泄漏,进而引发其他事故。3.6燃气设备严禁封包和私自改动,避免因封包形成密闭空间,燃气泄漏不易发现,积聚大量燃气后,从而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3.7因生产或燃气设备移位需要对管道进行改动时,应联系动力科,严禁私自拆装移位。3.8正确使用燃气设备设施,严禁不合格、不匹配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备设施。3.9不得私自改动天然气管路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天然气设施。3.10在安装天然气计量仪表,阀门的地方严禁堆放杂物和使用明火。3.11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需专用的侧漏仪器侧漏。3.12发现天然气设备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切断设备电源,并及时到维修部门保修。3.13连接燃气设备的金属软管应定期更换。本文来源于百分网(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谢3.14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燃气设施上。3.15严禁在正在使用的燃气设施上方进行明火作业。3.16燃气设施严禁踩踏和搭载重物。3.17动力科负责天然气站的日常点检,维修车间负责天然气站外部的维修。3.18燃气站各计量表必须运转正常,并处于检验有效期内,有效期满临近一个月前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联系天然气公司进行检定。3.19燃气站周围十米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版本生效日期批准审定审定审核编制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