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林业生产方案Document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第一章总论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临时用地项目(补征)拟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项目性质: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单位名称:贵州金黔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银所属标段:贵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总承包TJ-4合同段项目负责人:吴云项目批准单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内容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公路正线长,路基宽30m,建筑面积
项目临时用地规模项目拟使用土地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公顷,占%;非林地面积公顷,占%
项目效益本项目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能使遵义、金沙、黔西等市县交通得到较大改善,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直接促进作用,能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较大方便
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情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是指林地被临时使用到期后,在原地同面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得多用或少恢复
本项目只考虑施工便道、拌合站、石料场、弃土场使用林地面积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措施,其他用地的恢复工程、恢复措施、用地复垦等内容不计入本项目恢复措施及工程量
占地面积和用途贵州省白腊坎至黔西高速公路TJ-4合同段临时用地项目(补征)共计拟用土地,其中:林地面积,用途为便道面积、弃土场面积、石料场面积
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地的空间位置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林地位于黔西县境内
涉及黔西县花溪乡挖胧村,中建乡普盖村,中坪镇建设村、老街村、石坪村和黄泥村
拟恢复面积根据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用地面积共计其中:便道面积、弃土场面积、石料场面积
恢复措施及工程量为使临时使用林地达到林业用地生产条件,拟采取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措施为表土剥离、地面平整、表土覆盖和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