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管理为导向,着力构建完善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和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三群完小全校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实施
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分配办法1、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⑴、脱产学习的;⑵、解除聘用合同的;⑶、停发工资的;⑷、擅自借调在其它单位或不在岗的
3、基础性绩效工资:在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