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绩效工资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落实我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职工长效激励机制,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和要求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对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