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申请审批条例共青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1总则为了规范社团成立程序,提高审批的申请效率,贯彻落实《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方法》,特制定《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申请审批条例》作为成立学生社团的指导性制度,使社团联合会对成立社团的审批工作更加规范
第一章社团成立的基本条件1
有六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社会工作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同时主要负责人应该得到所在院(系)党委(总支)领导的推荐和认可;2
社团发起人学习成绩合格,学有余力,无不良表现,未受过任何处分;3
有合法、健全、规范的社团章程;4
有相对固定的场所;5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应当与其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6
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发展规划;7
有明确合法的社团宗旨,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活动主旨积极健康,有利于校园文化环境和同学成长;8
社团需要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具备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性的我校正式机构)和至少一名指导教师;9
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为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10
社团不以赢利为目的
第二章发起人的准备1
凡申请社团的人员,须由发起人向校社团联合会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申请材料两份
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社团章程、工作计划、组织机构、成立该社团的可行性分析、指导教师的推荐信以及社团发起人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简介
2(1)社团章程内容包括:a)社团的名称和宗旨;b)社团的活动场所、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c)学生社团类别(学生社团分为理论学习、社会科学、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其他七类);d)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