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院校代码:126453、校址:本部--宁波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溪口校区奉化市溪口镇武岭路11号(邮编:315502)4、办学性质:公办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专科(高职)二、招生计划1、招生区域:2013年我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江苏、福建、江西9个省份招生
2、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4、性别要求:没有特殊性别和比例要求
5、具体录取方式:(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2/6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5)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