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非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指南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
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范围: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
对象: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单位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第10
3: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小组)由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
四、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1、工程项目竣工;2、工程项目进行了初验;3、提交的材料基本齐全、规范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1、设计任务书;2、工程合同;3、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及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计整改落实意见;4、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5、系统试运行报告;6、工程竣工报告;7、系统使用说明书;8、工程竣工核算报告;9、工程初验报告;10、工程检验报告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测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工程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此报告由建设单位依据工程试运行情况编写,内容包括:试运行的起迄时间;描述试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处置情况;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对系统的总体评价
工程竣工报告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