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可编辑)精选资料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知第一条、员工进场时必须办理劳务证和上岗操作证否则不准安排上岗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负责人指挥
第三条、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进施工现场
第四条、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第五条、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第六条、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支架设施及安全装置不准任意做非本工种工作
第七条、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或杂物
第八条、井(字)架吊篮不准乘人吊装设备下面不准站人
第九条、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在烟火禁区丢烟头、不准高攀井架、脚手架等
第十条、不准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重罚严禁无证开机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工作时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四级检查即:l、班组日检
、工地项目部周检
、总公司季检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二、公司月检: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总工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技术科、工会、劳工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在每月二十八日召开由以上检查成员及各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参加的生产会议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
三、公司质安科必须对各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工地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
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四、工地周检:各工地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管理员及各班组长参加每周至少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