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经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选派第三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动员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增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各选派单位党组织、全体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下面,我讲5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要意义去年10月份,中组部在福建泉州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各省、市要向辖区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去年6月份,自治区党委召开了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班暨党建工作示范点命名仪式,对全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了培训
中央和区、市党委高度重视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这是因为:第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需要
胡锦涛同志指出,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党的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和方面,只有将党的工作覆盖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才能实现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领导权,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的正确发展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条件”
《公司法》这一规定,为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
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不仅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的
因此,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自觉按照《公司第1页共6页法》的规定,积极支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