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意见为保护和利用我县历史文化资源,承接省会经济圈和环巢湖旅游,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经县政府第19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程
一、总体目标、方针和原则(一)总体目标从20*年开始到20XX年,利用5年时间,使我县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通过培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产业,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等活动,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全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基本实现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保护方针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程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抢救、保护和利用有机统一
(三)实施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立法保护与政策保障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
二、保护对象和方式(一)保护对象首批列入*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程的是:1
*墓和*墓;2
*遗迹——*宗祠;8
*墓;第1页共3页10
抗日名将*故居;12
(二)保护方式搜集整理全县历史文化资源文史材料,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对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先申报县、市、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近聘请文保协管员,确定专人协管;对列入*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程的历史文化资源分期进行修缮,再选择部分历史文化资源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挂牌保护、树碑立传等多种形式的保护,逐步将我县历史文化资源培育和打造成旅游景点
同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进一步扩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
三、组织机构(一)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文化旅游、发改委、财政、公安、建设、城管、房产、国土资源、民族宗教等单位为成员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