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党支部创建细则五好党支部创建细则一为进一步推动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规范创建管理,丰富创建内容,确保创建质量,培养一批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样板,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建的基本条件、标准(一)基本条件
申报工委的五好党支部必须是本机关党委、总支的五好党支部或党建目标管理先进党支部,工委直属党支部必须是工委上年度的党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办公场地、设备和规范的党员活动室
(二)具体标准附后
按标准考核得分必须达96分以上
二、创建的步骤、方法(一)预报
各单位根据开展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偶数年预报创建的党支部,填报《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
预报时间为偶数年3月份
申报创建五好党支部的单位要及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时间必须达一年以上
创建单位一般于奇数年3月底前向工委申请验收,填报《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验收申请表》并附2500字左右汇报材料;由工委组成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工委每两年表彰一次,一般为奇数年七一前夕,授予市直机关五好党支部荣誉称号并授牌
三、创建的管理(一)五好党支部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每届时间为4年
届内,工委通过不定期检查、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等形式加强管理;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撤销其五好党支部称号
(二)五好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以确保五好党支部的先进性和导向性
考核一般采取自查自纠、汇报交流、交叉检查等形式,考核情况应于当年11月底前报送第1页共8页工委组织部
(三)下列情况五好党支部自然摘牌:1、集体因工作需要解散、解组的,或因机构设置、部门(科室)调整而人员变动较大的
2、党支部党员少于7人的
(四)下列情况五好党支部无条件摘牌:1、集体中凡有违法、严重违纪或违章造成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