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师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一、上下班制度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
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2-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办公制度1、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