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基础意见的格式与例文文秘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写作,本文为大家提供写作基础指导,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一)含义、功用和性质意见,是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文体
意见这种公文,往往是上呈然后批转下发的,一般是由主管机关或职能部门对自己认为是重要的问题提出看法、主张,措施、办法,要求上级批准实施或批转更大范围实行
它和在会议上或谈话中提出的意见不同;即使是作为意见或者标明是发表意见的讲话,如未当作意见正式发文,即使发布,从文体上讲也还是会议报告或讲话稿,不是意见
为什么要写成意见,而不是直接向下发指示、通知、决定,也不是向上级写报告、请示
是因为本机关无权向那个范围直接发指示
或者是意见关系重大必须经上级批准,或者自己只是职能部门或对于下发单位无直接领导权
如,国务院税务总局关于分税制的意见,要发到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到各部委等,就作为意见上报国务院然后由国务院作为国务院文件批发
当然也有上级部门直接下发意见的,或是授意职能部门研究起草的;但大多数意见是下级机关、职能部门、专业部门甚或个人给上级机关写的,而由上级机关加通知等转发
所以,可以说它是报请性公文中的旱转公文
(二)类别上报下发的意见,大体可分为三类:1
仅供决策参考
批后在本系统实行
批转各地施行
(三)基本格局和写法总的说公文一般格式一致,由标题、正文、文尾组成
由发文机关、内容(事由)、文种组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
也可省略发文机关,如《关于对各种基金进行清第1页共4页理登记的意见》,是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共同拟发的,有文头或署名,标题中省去
也有不写拟文机关的,直接由上级机关发布
内容上可包括依据、说明(或简短论证)、主张(或办法)
意见有时只提出见解、主张,有时只提措施、办法,有时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