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熔炼与铸造工艺规范与流程资料来源:全球铝业网铝业知识频道一、铝合金熔炼规范(1)总则①按本文件生产的铸件,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GB/T9438-1999《铝合金铸件》、JISH5202-1999《铝合金铸件》、ASTMB108-03a《铝合金金属型铸件》、GB/T15115-1994《压铸铝合金》、JISH5302-2006《铝合金压铸件》、ASTMB85-03《铝合金压铸件》、EN1706-1998《铸造铝合金》等标准的规定
②本文件所指的铝合金熔炼,系在电阻炉、感应炉及煤气(天然气)炉内进行
一般采取石墨坩埚或铸铁坩埚
铸铁坩埚须进行液体渗铝
(2)配料及炉料1)配料计算①镁的配料计算量:用氯盐精炼时,应取上限,用无公害精炼剂精炼时,可适当减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加镁量
②铝合金压铸时,为了减少压铸时粘模现象,允许适当提高铁含量,但不得超过有关标准的规定
2)金属材料及回炉料①新金属材料铝锭:GB/T1196-2002《重熔用铝锭》铝硅合金锭:GB/T8734-2000《铸造铝硅合金锭》镁锭:GB3499-1983《镁锭》铝铜中间合金:YS/T282-2000《铝中间合金锭》铝锰中间合金:YS/T282-2000《铝中间合金锭》各牌号的预制合金锭:GB/T8733-2000《铸造铝合金锭》、JISH2117-1984《铸件用再生铝合金锭》、ASTMB197-03《铸造铝合金锭》、JISH2118-2000《压铸铝合金锭》、EN1676-1996《铸造铝合金锭》等
②回炉料包括化学成分明确的废铸件、浇冒口和坩埚底剩料,以及溢流槽和飞边等破碎的重熔锭
回炉料的用量一般不超过80%,其中破碎重熔料不超过30%;对于不重要的铸件可全部使用回炉料;对于有特殊要求(气密性等)的铸件回炉料用量不超过50%
3)清除污物为提高产品质量,必须清除炉料表面的脏物、油污、废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