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学思路一、班额根据国家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配设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
小班(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25名
中班(4至5岁):每班人数为20-30名
大班(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35名
幼儿园各年龄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数核定标准,最多不超过规定班额的5名,孩子家长如果发现有超额招生的情况,可向教育局投诉
二、教室面积正常的教室通常是正常的教室应是7米×8米=56平方米,幼儿园孩子小,估计30平米左右就够了
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文号:湘教发(2008)54号颁布日期:2008-07-07执行日期:2008-07-07时效性: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园舍与设备第三章教师与员工第四章招生与规模第五章办园经费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保育和教育第八章附则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加强全省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中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七日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幼儿园新建、改造、检查、评估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区幼儿园建设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园舍与设备第四条幼儿园应设置在日光充足,周围空气、水源、噪音等环境条件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区域内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