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度长春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及《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引领与支撑,本年度将启动实施物联网、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个重大科技专项
一、物联网重大科技专项(一)支持重点关键技术与设备:重点支持嵌入式芯片、、传感器、读写器具与系统集成、网络设备等
应用示范与推广: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改造传统工业流程、促进“两化融合”的工业行业应用示范,以及智能交通、智能小区、商贸流通等领域中的应用示范
(二)支持方式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三)申报条件、凡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申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该项目必须有市域内企业作为协作单位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化条件,并同意在承担项目后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品(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或替代进口;、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化基础,鼓励在已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集成与研究开发
优先考虑具有研发业绩、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团队;、项目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配套经费应与所承担的研究任务相适应,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倍;、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规模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市场覆盖面,能迅速实现产业化并达到一定规模;、项目负责人年龄在岁以下(按签订项目任务书时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