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组成的区域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迎宾路**书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2-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实施帮教、帮困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经理事会同意,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3-(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