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武术协会,简称中国武协。英文译名为:CHINESE WUSHU ASSOCIATION,缩写为:CWA。 第二条 中国武术协会是推动本项目运动发展,促进武术普及,推动武术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发展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团体成员,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高等院校、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武术社团组织以及热爱武术事业的人士组成,是武术行业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武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团结全国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遗产;倡导和普及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积极推广武术段位制;努力促进武术运动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遵守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按照奥运会模式和标准,积极稳妥地推动中国武术走向世界;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服务。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是中国武术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是中国武术协会的注册登记单位,同时接受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武术协会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 号,邮政编码 100029。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由本会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和在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经民主协商推选的委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 (三)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 (六)协商推选中国武术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司库、秘书长人选;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届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中国武术协会设主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