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QFII托管银行业务的特点杨文东黄玉龙2002年11月8日,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表明酝酿已久的QFII机制正式在我国启动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流动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各国吸引外资竞争激烈化程度加深,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相继引入QFII制度,作为境外资金直接投资本地证券市场的渠道
比较对境外投资不作任何限制的发达证券市场而言,QFII通过较为严格的制度安排,在境外资金和本地证券间架设了一条相对安全的“闭合环路”
央行、外汇管理机构、证券监管机构、托管银行、境内证券公司和交易所等是这一环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这些机构分工合作,协调一致,才能遵循循序渐进开放模式,维护金融稳定
其中的托管银行,在QFII中,既承担保管合格投资者托管的全部资产、结售汇和本币结算等重要业务,又协助监管当局对合格投资者进行管控,是连接QFII监管与业务经营的中心环节
可以说,确保托管银行健康运作,才能保证监管机构及时准确地获取监管信息,正确决策;才能更好地为合格投资者服务,满足其投资要求,进而提高托管银行自身的赢利能力;也才能熨平境外资金对货币、证券和国际收支的冲击,真正利用QFII向外资渐进开放过程中保持各方面平稳过渡的制度创新优势,为QFII的成功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然而在我国,QFII制度才刚刚建立,与之相关的托管银行业务也是方兴未艾
尽管有不少国内商业银行希望成为QFII托管银行,与那些早已开展此项业务的外资商业银行相比,我们在认识和经验上都有差距
本文将结合其他新兴市场QFII托管银行业务的开展情况,对我国托管银行的业务的内容特点和开展此业务需注意的问题,做出分析、解释和预测,以便我国商业银行更好地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努力使QFII托管银行业务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由此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强化金融创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