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分析目录1互联网消费金融概述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消费金融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传统消费金融行业在我国发展已经接近8年时间
2004年PPF集团在中国设立办事处,2007年正式开始在广东地区与担保公司合作进行消费金融试点,为消费者提供手机电脑的分期付款业务
2009年我国出台《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成都各设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天津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成都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上海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和北京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领域才真正的进入了群众的视野
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完善刺激了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把传统消费金融的模式和互联网技术工具的结合催生了消费金融的新形态——互联网消费金融,打破了消费金融服务的地理边界,同时借助互联网框架建立了新的风险控制方案,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使消费金融行业进入了新的繁荣阶段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模式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在互联网+时代下,以个人贷款和分期付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在融合消费场景和提供快捷金融服务方面具备天然优势
随着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放开消费金融市场准入和将消费金融主体扩展至全国的决定,以个人贷款和分期付款为主要方式的消费金融借互联网+大潮正以转变消费结构的路径,促消费金融细分市场的进一步深化
1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概念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
广义上看,传统消费金融概念可理解为与消费相关的所有金融活动(王江,2010)
狭义上,为满足居民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冯金辉,2010)
国外一般从消费主体出发来定义消费金融,认为消费金融是指消费者个人或家庭的消费、储蓄和理财等金融行为
国内的大多数学者认为,消费金融不只是指为个人消费行为提供金融服务,因为个人消费行为会同时牵涉到个人或家庭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