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行为认定的法律思考上海房地房屋转租行为认定的法律思考文/范大平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收益的行为
房屋转租包括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三个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俗称二房东)和次承租人(俗称租户)
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转租可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
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在非法转租中
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是违约或违法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对于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但是,现实中对承租人的转租行为的认定往往产生不同的认识,从而产生对承租人交给他人使用是否属于非法转租而难以认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深圳市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以及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如何确认非法转租行为均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对此也没有作出规定
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一,转租行为由谁举证根据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按理应当由出租人来证明对方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