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讲话同志们:一、安全形势分析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厅的指导下,我局积极开展“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即:水上运输、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均保持平稳。但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不容乐观。到目前为止,水上交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2人,占市政府下达的控制人数的20%;考核范围营运客车发生一般死亡事故14起,死亡15人,死亡人数占省厅下达指标的78.95%(已包括无责任事故和次责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占市政府下达的企业死亡控制人数的66.6%。全行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指标控制比较好的单位有:莲都区交通局、XX县区交通局、市交通局、市公管处、市绕城公路指挥部。我市水上交通形势虽然平稳,但事故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还是不断。9月18日县水域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上午8点30分,湘汉寿工0031工程船从温溪港开往小旦码头,途径与永嘉交界处时,将电力公司未经批准非法架设的10千伏的跨江电缆刮断。下午6点20分许,由县镇砂场飞驾驶的钢质工作船运载5名工人去采砂0113船上班途中,因冒险航行并操作不当与砂堆碰撞,造成该船翻沉,船上6人落水后,其中4人被救,两人死亡。现将对各地事故与考核指标对比情况通报如下。县交通建设工程死亡3人,占市局下达事故控制指标的300%,道路运输事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的66.7%,水上交通事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的100%;XX县区交通建设事故死亡1人,控制指标为0,道路运输事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的100%;县交通建设事故死亡1人,占控制指标的100%,道路运输事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的66.6%;XX县区道路运输事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的200%;县交通建设事故死亡1人,占控制指标的100%;XX县区道路运输事故死亡1人,占控制指标的50%。1至9月,我市交通安全形势良好,但10月份以来,交通第1页共15页建设工程事故频发,发生了四起事故,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就发生三起。10月22日7时45分许,县57省道改建工程桥梁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该工程施工单位是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施工,监理单位是市丽通监理有限公司。根据局运安处和市交通质量监督站到事故现场了解,关键原因是桥梁高处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既没有安全网、也没有安全工作平台,更没有系安全带。10月27日17时,在县乡,发生一起爆破事故。爆破后产生的飞石砸中爆破员朱某头部,导致死亡。施工单位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据了解,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爆破员没有撤离至安全地带。根据爆破规程:最小安全距离是300米。起爆时,爆破员朱某离作业点只有30米左右的地方接手机。10月29日13时40分,至公路康庄工程挡土墙施工,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送县人民医院留院观察,不幸梅某于22时突然死亡。该工程施工单位是省永康交通工程公司。死者今年已经69岁。据了解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并且梅某的年龄超过了高处作业人员最大年龄为55周岁的法律规定。11月8日下午4时30分,市53省道至八都改建工程一标段有两名工人安装架桥机时,因葫芦断了,1人从架桥机上坠落,另1人被架桥机折断1只手,所幸没有死亡。以上几起事故都是因违规操作、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到位造成的,这些事故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各单位一定要加强事故案例的宣传,举一反三,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继续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丽政发〔2011〕34号)市局建立了全市交通行业各单位建立“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修改出台了《市交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立了我局安全领导小第2页共15页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相关行业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四个专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别设在市公管处、市运管处、市港航处和市质监站,并由四个行业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分别担任各专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市公管处为了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建立了《市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