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新建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长治分院-1-第四节排水系统能力核定一、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1、排水系统完善,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2、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有经技术论证的突水量,并有防治水害的有效措施
3、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经现场核查,本矿排水系统满足以上必备条件
二、概况:(一)该矿在主斜井井底附近建有主排水泵房设置主、副水仓,总容积为1200m3,主水仓容积760m3,副水仓容积440m3
该矿为单一水平开采,中央水泵房布置有MD155—67×6型水泵3台,电机功率均为280kw,水泵额定流量155m3/h,其额定扬程183m
正常涌水时为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
最大涌水时为2台工作,1台检修
主斜井敷设2趟φ150型无缝钢管,管路长约600m,排水高度183m
正常涌水时为1趟使用,1趟备用,最大涌水时2趟同时工作
矿井涌水由小水泵排至大巷水沟,然后自流入主井井底水仓经泵房、管子道、斜巷、主斜井排至地面沉淀池
3台主排水泵于2011年10月27日经山西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长治县新建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长治分院-2-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相关规定,判定3台排水泵合格
各排水泵实测流量分别为150
6m3/h、147
2m3/h和145
检测数据显示工作水泵的能力,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矿井涌水量
排水管的能力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矿井涌水量
(二)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根据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