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工作汇报材料根据自治区、盟和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xx县文物普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文物普查田野调查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文物局和盟文体局的安排,xx县文物局于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先后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了自治区文物局和盟文体局举办的文物普查培训,又对全体普查队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学习,文物普查相关文件、工作方案的学习,重点学习了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的采集规范,电子数据处理工作规范,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填写、著录说明及相关器材的使用
组建了两个普查队,第一个普查队由吴克林局长带队5人组成,第二个普查队有张玉敏副局长带队7人组成
于2008年9月1日,第二个普查队进入了实地调查阶段,重点对全县国保级、区保级文物单位进行了复查登记,同时选择了有代表性的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登记,主要是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表格填写和电子录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和盟“三普”工作小组成员请示,使我县的文物普查工作少走弯路
经过近两个月的实地调查,共调查文物点30处
其中新发现有价值的文物遗迹有“三线备战”建筑旧址、红旗营房关帝庙、诺尔商会会址、大孤山洋桥等16处,复查14处
并及时做好了30处文物点的电子录入和纸制档案工作
通过了自治区和盟“三普”督察小组检查验收
xx县政府于20XX年4月2日召集各乡镇召开文物普查协调会,标志着xx县文物普查20XX年度田野调查工作正式展开,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多伦淖尔镇、大北沟镇、大河口乡的普查工作,普查面积2600平方公里,文物普查覆盖率达到70%,普查人员行程约3000公里,调查不可移动文物点50处(复查16处,新发现34处),其中古建筑14处,古墓葬8处,古遗址7处,古代驿站3处,敖包1处,解放后革命烈士陵园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