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与方法:方法,则是解决具体问题的途径。通过具体的方法,可以训练、培养一定的能力(观察、记忆、分析、思维)。许多设计是放之海内皆准的过程,在教学设计时,就简单写上教师的讲授法、启发式、讨论法、探究法等。姑且不论方法是否正确,在这课的具体表现中如何去实施,具体在解决那一个问题时采取明种方法,怎样去实施讨论探究等方面流于形式。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提出来,是这次课程改革的突出特点,体现了新课程“以学生为主体啲教学理念。新课程强调的“过程与方法”,不是通常所说的教师的教学过程,应该是指引学习者的思维过程,是学生思考问题的认知建构过程,是学生学会“学科探究过程与探究方法”的过程。过去人们认为,“过程与方法”不过就是教学和学习活动的过程与手段而已。新课程理念则强调,“过程与方法”不仅是手段,而且学生在体验学习过程和运用学习方法的同时可以掌握“过程与方法”,因此它又是学习的目标。现在流行的观点认为在教学活动中更重要的是把“过程与方法”当作目标来学习,运用和掌握,获取“能够获取知识的知识”。“过程与方法”是指为了实现在“知识与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教学目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所采用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过程’是指让学生经历知识与技能的形成过程,在体验、活动、探究中进行学习;‘方法’是掌握各类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方式与策略,学会学习,学会反思,学会创造,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监控”。而“过程”在这里实际上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是指概括的夕卜在的学习活动的过程,如资料收集、问题探究、分组学习、合作探究;另一个是指具体的内在的学习思维的过程,如搜集资料的过程与方法,探究问题的过程与方法,辨析史料的过程与方法。因此多数学者认为“资料收集、问题探究”只是手段和方法,不是教学目标。“学会如何收集资料”,学会“如何探究问题”才是教学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是学生的学习经历、体验和思维方式的变化、发展。指通过获得和怎样获得“知识与技能”的经历,形成从这些经历中抽象或概括的更有统摄力的思维程序与思维方法,即思维方式。通俗地讲,就是从知道“是什么”和复现“怎么做——这样做”的经历中,形成从中抽象或概括出来的“怎样知道是什么”和“为什么这样做”的思维方式。它反过来促进理解与掌握已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并使其能迁移一―举一反三,又有利于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贯穿于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形成的全过程。离开了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就成夕卜在于人的,与人毫无关系的。对于学生而言,他们的任务就是被动的接受前人已经发现了的知识。没有主动性的教学,就成了一种机械性的传授形式,也就没有了交往,没有了学生的活动、探究、合作,自然就窒息了人的创造性,学生就成了装载知识的容器和攫取自然资源从事物质产生的工具,更谈不上做为人应具备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从而导致人的片面畸形发展。而新课程认为知识属于人的认识范畴,更像一个动词,即知识是一种“探究活动”,因此无论是新知识的获得或是现成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人的积极参与,离不开认识主体的活动,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探究的过程,选择、创造的过程,也是学生科学精神、创造精神及世界观形成的过程。所以无论是从知识的掌握到技能的培养,再到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转化,新课程都注重过程和方法,注重自主、合作、探究,在过程中方法中完成上述两个目标,从而也突出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最终实现新课程的核心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人具备基本的知识技能以及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讲授法”是一种最传统最基本的历史教学方式了,在新课程背景下,这种方式仍然有它的特点和优点,在一些概念(如“半殖民地”和“资本原始积累”等)、制度(如“分封制”和“代议制”等)、或史学理论和方法(如“辩证唯物论”和“文明史观”等)或知识难点学习时,“讲授法”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因此,在教学方式设计时,教师必须充分考虑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环境以及教师自身素质等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