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业务内部职称评定及薪酬体系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生产中心编辑人员的培养、考核和合理利用,建立一支高效的编辑队伍,充分发挥编辑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努力钻研业务,促进公司教育事业的繁荣,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编辑定为高级编辑、中级编辑、初级编辑、助理编辑、见习编辑五个级别
第二条试用期内未转正编辑定为见习编辑
见习编辑薪酬标准定为基本工资900元,试用期考核工资1000元,全勤工资100元
薪酬标准定位为1700元
见习编辑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认为个人具备基本编辑技能和工作能力后可进行申请转正为助理编辑,申请转正有两次机会,两次未转正为助理编辑者直接辞退
第三条助理编辑资格认定和薪酬标准
见习编辑转正后定级为助理编辑
助理编辑薪酬标准定位基本工资900元,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工资100元,考核工资1000元,外加学历工资、年功工资、年终奖金
薪酬标准定为2000至2300元
助理编辑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通过考核初步掌握编辑业务(如联系作者,组织、整理、撰写稿件、校对基本技能等等),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对稿件进行初步审理
(三)员工学历为研究生、本科学历,经部门考核、转正通过后,可晋升为助理编辑;专科学历员工要严格考核,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公司要求的,经考核转正后转为助理编辑
第四条初级编辑资格认定和薪酬标准
助理编辑经过一定的考核升级为初级编辑
初级编辑薪酬标准定位基本工资900元,技能工资600元,全勤工资100元,考核工资1000元,外加学历工资、年功工资、年终奖金
薪酬标准定为2400至2700元
初级编辑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专业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动向
(二)通过考核比较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可相对独立处理稿件,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工作错误较少,能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