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存在三不现象亟需重视中共XX县区纪委关于20XX年度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的报告市委:为进一步健全“三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监督制约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20XX年9月,XX县区建立了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度。现将20XX年度贯彻执行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度的情况报告如下。一、述廉制度建立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XX"9号)第十六条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和20XX年2月25日XX县区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在XX县区纪委二届七次全会上(XX县区委《内部通报》20XX年第8期)指出:“推行县(市、区)委书记向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制度”等要求,我们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在市委高度重视下建立该项制度,即《中共XX县区纪委关于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实施办法-1-(试行)》(市委办字"20XX"87号)。《办法》明确规定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述廉对象及方式、述廉内容、方法步骤、等次确定、结果运用等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二、20XX年度述廉情况(一)述廉安排20XX年10月19日,市纪委对20XX年度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简纪发"20XX"33号),第1页共4页安排简城镇、石桥镇、东溪镇、新市镇、石盘镇、养马镇、贾家镇、三岔镇、新民乡、玉成乡、周家乡、福田乡等1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教科局、市交通局等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述廉,其它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廉。口头述廉报告11月15日前交市廉政办,市纪委在11月中下旬到12月底组织部分市纪委委员、党代表、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调研,形成质询报告。书面述廉报告在12月底前报市廉政办。(二)落实述廉全市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的述廉报告在12月底前按时交到市廉政办。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班子、干部年度考核,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于12月底对各乡镇和市级部门进行了考核,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并进行了廉政测评,综合得分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20XX年3月2日,在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简城镇党委书记黄叶全、石桥镇党委书记施尚国、石盘镇党委书记李振华、养马镇党委书记钟兵、贾家镇党委书记付长荼、新民乡党委书记干玉昌、周家乡党委书记徐勇刚、福田乡党委书记陈飞等8名乡镇党委书记和市财政局局长安崇伟、市交通局局长刘德贵、市城管局局长蒋雄等3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述廉,27名市纪委委员对口头述廉和书面述廉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测评。由于职务变动及因事因病请假等原因,东溪镇党委书记、新市镇党委书记、三岔镇党委书记、市发改局局长、市教科局长等5名领导没有进行口头述廉,改为书面述廉。其余153名“一把手”书面述廉。根据市委办字"20XX"87号文件有关测评优秀、良好等次的规定,12名口头述廉“一把手”中“优秀”9名:简城镇党委书记黄叶全、石桥镇党委书记施尚国、石盘镇党委书记李振华、养马镇党委书记钟兵、贾家镇党委书记付长荼、新民乡党委书记干玉昌、周家乡党委书记徐勇刚、福田乡党委书记陈飞、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德贵;“良好”3名:玉成乡党委书记王东方、第2页共4页城管执法局局长蒋雄、财政局局长安崇伟。书面述廉测评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三、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及下步措施(一)取得成绩1.“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我们通过下级党政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这个载体,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这个杠杆,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内化为“一把手”的自觉行动。2.“一把手”个人廉洁从政表率带头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下级党政负责人在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市纪委全会上“晒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