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办公效率,节约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办公流程,现就学校办公自动化(以下简称OA)系统的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OA系统是数字化校园的一个子系统,是学校实现办公自动化的基础平台,包括周程安排、公文处理、通知公告、综合信息、站内信、移动办公等功能模块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三条本系统运行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办公室为主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用户管理、信息日常管理、资料收发及检查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各使用单位操作办公自动化工作流程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
第六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OA秘书)第七条各单位分管OA系统负责人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单位OA系统使用管理;(二)组织完成学校OA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的各项任务;(三)负责组织本单位使用OA系统人员的培训;(四)负责本单位OA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五)对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六)负责本单位OA系统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八条各单位OA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单位OA系统中用户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文件和信息的传递、分发、清理及内部归档等工作;(二)负责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在OA系统中非涉密信息的互相传递(发送、接收)工作,确保信息处理及时、准确、畅通;(三)负责本单位在OA系统中信息的日常维护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四)确保本单位办公网络安全、畅通;(五)接受学校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并具体负责培训和指导本单位其他人员对OA系统的使用操作;(六)处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其他事务
第三章帐户管理第九条各单位的相关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