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思考[摘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社会保障税目前已成为西方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
我国早在1996年便提出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想法,至今仍是以社会保障费的形式加以征收,但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已成为顺应国际社保制度改革的必要之举
通过对已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比较,探究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设想
[关键词]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障费;国际借鉴;税制设计一、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的需要
税收具有较强的刚性,而且普遍作用于全体社会成员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为缴费制,征收的对象仅为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等,并未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而实行缴税制不仅可以减少部分企业及个人欠缴、少缴社会保障税的情况,还可以提高社会成员的参保率,很好地解决实行缴费制存在的问题,更有利于国家对范围更广的人群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保证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的关键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较大的缺口,难以应对我国日渐明显的人口老龄化趋势
如果将征收社会保险费改为税收的形式,则规范性更强、征收力度更大,且具有固定性,能够为社会保障基金提供持续而稳定的资金来源,进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
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国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给人们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便会相应地提高,消费能力会随之上升,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第1页共5页(二)开征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