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宣贯方案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以下简称92号令),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按照《XX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宣贯方案〉的通知》(雅市安监函〔20XX〕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宣贯方案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促使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92号令规定,提升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增强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培训职责的主动性,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避免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监管及考核工作,促进全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掌握92号令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强化煤矿安全培训基础理念,强化煤矿安全培训规范管理和规范执法思维,切实推动煤矿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二、总体要求各煤矿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92号令宣贯活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将92号令的学习纳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将92号令的宣贯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新入职工人培训、班前会、复产复工培训等各种培训机会,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确保将92号令传达到每一名从业人员
各产煤乡(镇)驻矿安监员要组织煤矿职工认真学习92号令,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宣贯时间20XX年4月—10月四、具体宣讲任务(一)各产煤乡(镇)驻矿安监员至少组织煤矿全部职工第1页共2页开展一次92号令宣贯会
(二)县安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召开92号令宣贯会,对各煤矿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并加强对92号令宣贯工作的督促检查,通报宣贯工作不到位的单位
五、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92号令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