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妇女享受低保情况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城乡妇女群众的最低生活,让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妇女切实得到救助,近期,**县妇联成立调研组深入**乡、**乡、**乡等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城乡妇女贫困情况较为复杂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低保政策法规,把低保工作纳入全县大事大项和利民便民实事,作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全县城乡四万多名贫困群众享受低保,贫困妇女享受低保两万九千余人,占低保比例的73%,虽然已解决了部分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但仍有211名贫困妇女希望享受低保补助
(一)城乡贫困妇女基数大,需要提供救助人口多
我县辖15个乡镇和10个社区,妇女总数25万,贫困妇女41000人,占妇女总数的16%
**属于贫困县,主要以农业为主,工业比较薄弱,全县低收入人群较多,贫困面大
通过调查分析,贫困妇女多数是家庭人口多地少、老龄化、无儿无女、大病、丧偶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这些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或长期生病,无法从事生产劳动,有的因患各种疾病,家庭大部分收入用于治病,难以维持生计,造成生活困难,需要靠政府的救济才能生活下去
(二)受低保救助条件限制,部分人群不符合政策
我们在**乡调研时发现,贫困妇女家庭状况不一样,即使家庭经济收入很难维持日常生活,但是不符合救助条件
例如有老两口,老头退休,每月1700元左右,老伴家庭妇女
老头重病常年瘫痪在床
按照低保政策规定,老两口家庭收入超出低保线,不能享受低保,但1700元根本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家庭困难也不能享受低保救助;还有单亲母亲40岁,孩子11岁上小学,丈夫因病去逝、家庭因给丈夫治病时留下外债,母亲因照顾孩子又无法外出打工,只能靠找钟点工维持母女的日常开销和偿还外债,这种情况受低保条件中的年龄限制也不能享受低保救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