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蔬菜质量管理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调整蔬菜种植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我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蔬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种菜群众的收入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增强蔬菜质量的安全意识和紧迫感区作为市主要的蔬菜生产和供应地之一,目前通过认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共7个(花园口镇、古荥镇、大河路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和国营市区黄河农牧场、丰乐农庄有限公司),总种植面积达6
在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管理方面,除国营市区黄河农牧场、丰乐农庄有限公司等采取企业化运作外,大多数仍遵循一家一户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自主经营模式,蔬菜种植品种多,范围广,集约化程度低,不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不利于病虫害群防群治,不利于产品档次的大幅度提升,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无公害蔬菜日趋增大的需求
目前,我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提高认识,加强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管理的相关要求,蔬菜生产基地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每月对各县(市、区)蔬菜生产基地轮回抽检一遍,每次每县(市、区)至少抽检两个基地
自年2月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每次检测结果直接向各县(市、区)第一行政领导进行通报,并将检测结果在日报上公布,对抽检结果超标的基地限期两个月整改,整改到期抽检仍超标者,将取消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资格
针对我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管理现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区农经委、各镇办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农办农〔〕87第1页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