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县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防火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传〔20XX〕1号),全面完成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根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确保全年不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控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为保证既定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强对防火安全责任制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考核工作
四、考核范围及方式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经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达到95分以上的为达标先进单位
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抽查与全年百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与《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达标考核挂钩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一)消防管理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并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月都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未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扣2分,未建立例会制度的扣2分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完XX县区政府下达第1页共6页的消防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考核下级及所属单位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
未完XX县区政府下达消防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分;没有对下一级和所属单位进行考核的扣2分
3、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部署和检查消防工作,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无年度消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