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全面实现“力争全市上游”的奋斗目标,就发展民本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民本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年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取得了新的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跃居全省第位,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位居全市前列,初步实现了“力争全市上游”的目标
但必须看到,已经实现的目标还是初级的、低水平的、不全面的,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工作中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为:经济结构单一,经营方式粗放,民营经济的总量少、规模小、档次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致富门路不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还不快;社会事业发展比较滞后,发展的协调性比较差,人民群众没有最大限度地享受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的民本意识差,工作决策不重视群众利益,工作作风和方法也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等等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要按照“民营、民富、民享、民安”的要求,大力发展民本经济,让全民创造财富、享受生活、安居乐业
我们所提的民本经济,是源自于民,又惠及于民的经济;是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的经济;是当今有利于民,又长远有益于民的经济
其中,民营是民本经济发展的主体,民富是民本经济发展的宗旨,民享是民本经济发展的目标,民安是民本经济发展的保障
大力发展民本经济,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实现“力争全市上游”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作的主要任务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机遇,求真务实,为发展民本经济做出贡献
二、发展民本经济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发展民本经济是一个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