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车辆管理,确保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根据《xx县国土资源局车辆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车辆为本局机关、基层国土资源所及所属事业单位购置或上级配发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办公室为本单位车辆主管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和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本单位工作需要
第四条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所有车辆均应停放在局大院停车场内
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双休日、节假日及休息时间,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使用车辆
第五条车辆原则上不准外借其他单位(本系统工作需要除外)和个人,若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每月统计、公示油耗和行驶公里数
因特殊情况需用现金加油的,应及时请示办公室,发票须经办公室审核,财务部门方能报销,未经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的,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销
1第三章车辆调度和使用第七条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用车人(不含领导)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批准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第八条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司机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四章司机管理和行车安全第十条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未出车时,随时待第1页共13页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每月统计司机行驶路程,给予一定补助
第十一条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