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工作,切实推进我局20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拓展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加快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
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二)真实准确
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三)讲求时效
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四)利于监督
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一)主动公开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4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5
工作动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公务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6
人事任免;7
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内部公开1
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2
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3
接待费、电话费、差旅费等开支使用情况,公车使用情第1页共3页况;4
干部交流、考核、晋级晋薪、奖惩情况;5
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根据申请内容,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1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制作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