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行动办公室实习参考心得体会2016年7月28日晚五点,我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开场了这段四十多天的律所实习生活。我刚踏进律所之门,就迎面看到一幅油画。画中的老人满脸皱纹,双目浑浊,眼中含着泪水,像是要开口对你诉说什么。而她头上包着一个白色的头巾,头巾上一个醒目的“冤”字,在提示着我们为何她会有如此的表情。客厅内共有四幅书法作品,分别写有“守护正义”、“只向真理低头”、“公义揽狂风”和那句胡适的名言“辩冤白谤,第一天理”。这几幅书法作品大概也在提示着我,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质量。第二天迎接我的第一份工作确实是看案卷(吉林金哲宏案)。由于父亲是律师,我往常也接触过五花八门的案卷。但这份案卷是我第一份完完好整地看完的案卷。即便并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只是站在一个一般人的角度来看这些案卷,也能发觉其中的诸多疑点。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金哲宏案本应作出无罪判决。而现实的情况是,金哲宏已在狱中含冤21年。律师会见金哲宏的会见笔录,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金哲宏向律师诉说当时被刑讯逼供的细节,残忍程度简直令人不忍心看下去。本是退伍军人的他,如今已落下残疾,只能靠双拐行走。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当他向律师诉说刑讯逼供的细节时,却屡次放声大哭。尽管会见笔录上只有“痛哭”这两个字,可这两个字背后的冤屈痛苦又有谁能深切体会?一星期后,我依照案卷做出两份文件,一份是关于此案所有笔录的总览,以比对其中矛盾之处;一份是对2000年终审讯决中几个咨询题的质疑,希望尽我所能,推进申述的开展。8月9日,我与一起实习的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一起前往山东聊城旁听庭审。庭审当天早晨刚到聊城中院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法院大厅站着一二十法警,如临大敌般地看着我们。当同行的律师助理想要进去旁听时,被法警告知每位辩护人只能带一名助理进入法庭。通过不断的交涉,法院才同意十名家属进入旁听。而上诉人王协力的妻子居然也被拦在了门外,理由是一审时她曾出庭作证。除了进去的十个人,在安检口外还有同行的律师、法学学生、上诉人家属十几人。法警为安抚我们的情绪,又谎称“临时”只能进去十个人,让我们等待通知。我们只好在门口等候。期间休庭时,法警通知我们找出五人去旁听。没过五分钟就从楼上下来一个法警说带五个法警上去占位置。眼看快要争取到的旁听时机就要溜走,我们抓紧上前和法警商量看能否参与旁听。这时法警又告诉我们法庭只有十个旁听席。努力无果,同行的两位法学学生打算不旁听这个案子了。如今另一个民事案件也在开庭,她们就询咨询法警是否能进去旁听那起民事案件,也得到了否认的答复。她们两人便到法院的行政楼去找法院领导要个说法。一位法院的办公室领导告诉她们,由于今天王协力的案子开庭,因而其他案件的庭审也不同意别人旁听。整个上午就白白浪费了过去。下午的时候聊城中院照旧只同意十个人进入法庭。上午进入法庭的家属不想让我们再白白浪费一个下午,就将珍贵的旁听资历让给了我们几个随行的律师和法学学生。进入法庭后,我发觉法庭共有32个旁听座位。我们旁听人员与法警、检察院工作人员、为了防止王协力发生意外而来的医生加起来也不到20人,法庭上还有十五个左右的空余座位。我们向法官询咨询是否能让法庭外还在等待的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得到了法官的同意。而如今聊城中院法警的领导就立即说他们人还没来齐。这时王协力的辩护人徐昕教师向法官一再申请。法官再次同意。法警领导才同意再进入五人参与旁听,结果只进来了三名家属。最终,我们总共进入了13人参加下午的旁听,而旁听席中占座法警的数量都快与我们旁听人员的数量相当。旁听庭审本是公民正当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除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案件只要携带身份证件安检通过便可进入法庭。聊城中院为何宁可让十几名法警在法庭上占着座位睡大觉,也不让我们参与庭审的旁听?是心虚依然害怕?估计只有他们本人内心明白了。从聊城回来之后,我又相继看了几份案卷,对当下的法治环境也算是有一些本人的理解。我想起约翰•罗尔斯的那句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非常多冤案即便平反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