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菜篮子价格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遵循“自主经营、政府扶持、布局合理有序、菜价适度优惠”的总体思路,以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社区网点为载体,通过合理的产销组织和适度的政府扶持,建立一定数量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下简称“平价商店”),通过产销对接、直采直销等方式,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承担一定的稳价惠民责任
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相对平稳时期,以略低于同类市场均价销售农副产品,引导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或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时期,按照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以合理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
二、主要形式和建设目标(一)主要形式1
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区店建立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2
在集贸市场设立平价农副产品销售区;3
在XX县区居民相对集中的住宅小区建立农副产品直销店;4
其他有利于农副产品直销的形式
(二)建设目标20XX年,正式启动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先期设立6家平价商店(见附件1)
在平价商店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后视情况适度调整并扩大覆盖范围
到20XX年,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
三、申报与验收(一)平价商店申报的条件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
有固定经营场所,平价商品主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第1页共3页以蔬菜类为主的农副产品;3
所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
(二)申报材料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者,申请设立平价商店的,应当向市价格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
《市平价商店申请表》;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
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如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