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思想解放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我国社会曾经发生过几次影响深远的思想解放运动,它们对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年前后,思想理论界围绕“真理标准”展开了大讨论
这场思想争论对于我国社会后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思想被公认后,才有了后来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
另一次对我国改革开放影响深远的思想解放,是*年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争论
改革开放后关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曾经有过几种不同的性质定义: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世纪*年代中后期,经济体制被定义为“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到*世纪*年代又恢复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
在这个历史进退的关键时刻,*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大胆地提出,我国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此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实践证明,这是一条真正的强国富民之路,国民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也因此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利和物质财富,但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在当时也还是引起了较大的争论
我国物权法的制定所引发的思想观念冲突,尤其是关于私人所有权方面的观念冲突,其激烈程度是近年来少有的;而该法在这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上的坚定态度所体现的改革开放精神,同样也是罕见的
因此,我们认为,物权法的制定也是我国社会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首先,物权法在私人所有权问题方面的制度,展现了我国社会对于民众个人所有权的基本认识的思想解放
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目标应该不受质疑,但是在建立公有制之后,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民众个人或者私人所有权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都曾经出现过严格限制个人或者私人取得所有权这样的历史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扩大民众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自由,依法承认和保护个人或者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