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信息化系统管理规定鲁南矿业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快鲁南矿业公司数字化发展进程和适应形式的发展需求,更好的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物流管理,使公司的物资流管理工作纳入程序化、网络化、资源共享化,对物流数据的传送将全面实行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公司整体自动化管理水平
公司自2007年元月起开始应用“鲁南矿业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从材料计划的申报、审批、汇总,采购计划的制定,领料单的申报、审批,材料的入、出库管理等都可通过网络进行高效、快捷的管理
为了保证系统的整体推进和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结合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在鲁南矿业公司施工有材料需求的单位同样适用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章物资需求计划申报、审批管理一、物资需求计划的类别公司各材料需求单位物资需求计划的申报分为月度计划、追加计划、技措项目、临时紧急四种
材料类为每月28日申报下月需求计划
备件类为每月25日申报下月需求计划
追加计划:各单位每月可追加三次
临时紧急:属临时出现或设备突发事故
各单位技术、设备改造,设备大修等项目,必须10日前申报用料计划
二、物资需求计划的申报、审批材料计划申报审批人的设定,根据单位设定二级审批,第一审批人为本单位分管负责人,第二审批人设定为供销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计划申报要求材料与备件分开上报
最后审批人为供销相关业务负责人,顺序不能颠倒
外围单位材料需要计划的第一审批人为鲁南公司相关业务,第二审批人为供销相关业务负责人,顺序不能颠倒
材料申报必须保证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的的正确性,在材料计划未被审批前可以进行相应修改,进入审批程序第1页共7页后,将不能进行再修改,当申报材料为仓库原来不存在的新材料时,先通过供销部增加此物资材料的编码及材1料名称、规格型号等
1、各单位根据生产、技措项目的需要,由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