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外交课程标准学习重点核心素养了解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以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1)概述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史实(2)分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国家统一的历史意义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3)概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4)分析新中国不同时期外交政策调整的依据(5)归纳新中国外交的特点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一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背景(1)中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了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
各民族人口分布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格局
(2)在旧中国,少数民族长期遭受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几乎完全被排除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
(3)中国共产党总结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2.确立:195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
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
3.内容: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依法行使规定的自治权
特别提醒】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自治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民族共同行使自治权利,而不是某一少数民族的自治
4.实施(1)1947年5月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在已经解放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兴安、纳文慕仁、锡林郭勒、察哈尔等5个盟成立内蒙古自治区
这是全国第一个相当于省级的民族自治区
(2)新中国成立后,相继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以及一大批州、县级的民族自治地方
(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纠正“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