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理解成文法与习惯法的区别,比较认识公民法与万民法的特点
云南省宜良县第一中学高中历史必修一导学案专题六第3课罗马人的法律【大成目标】(目标解读及课堂组织用2分钟)【使用说明】1
依据大成目标认真自学,精读教材并完成基础案,疑点用红笔做好标记;2.规范书写,保证质量,完成导学案;3.建议1课时
基础案(课前自主学习10分钟)(一)罗马法的发展演变1、公民法(1)概念: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它是专门适用于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2)特点: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等方面,而涉及及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
(3)第一部成文法:①背景: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马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对此强烈不满,他们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迫于平民的压力,元老院成立立法委员会,制定成文法
②颁布:公元前499年,立法委员会颁布③评价:是古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的利益,是罗马法的起点;但它是以往罗马法的汇编,其中搀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
(4)意义: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广大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热情与的积极性
2、万民法(1)背景: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
(2)产生:大概产生于共和国到过渡过程中
(3)特点:适用于;不触动原有公民法体系的前提下,万民法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而有实用有效,注重调解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4)意义:公元前30年,罗马帝国建立,在帝国时期,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