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三中学“教育行风综合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溪三中学教育行风综合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上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教育行风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我校教育发展环境,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区教育局和学校20XX年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特制定溪三中学教育行风综合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把教育行风综合治理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行风效能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反腐倡廉和纠风治乱工作深入开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教育行风综合治理活动,进一步整顿政风行风,为促进全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规范教育收费政策文件精神,规范办学,杜绝一切名目的乱收费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规范从教,增强岗位责任意识,严禁教师乱带生、乱补课、乱办班等三乱行为;严格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努力办师生满意食堂;规范公款接待、公款外出的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主要任务(一)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XX〕8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政办〔20XX〕209号)等文件精神,坚决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
严禁违规利用节假日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补课性质的第1页共5页办班活动;严禁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类型的快慢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实验班、创新班;严禁要求学生统一征订国家、省教育厅规定以外的各种练习册和复习资料;严禁擅自编印、出版、发行未经批准的供学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