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农村宅基地退出调研材料农村宅基地的退出与利用XX县区国土资源局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各类非农建设都需要占地,耕地面积急骤减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越来越严格,使土地供需矛盾持续突出。与此同时,大量农民从农村转入城市,从交通困难的区域涌向公路沿线,造成农村宅基地闲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同时也对新审批的农村居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予以了界定。面对国家对各类非农建设占地指标的严密控制,看看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清闲”,是那么的不合节拍。如何使农村闲置宅基地得到合理利用,已成为一个提上议事日程的问题,现就以XX县区农村宅基地利用状况为基础作一肤浅思考,供领导及同行业人士参正。一、宅基地现状XX县区地处临汾盆地东沿的山区,全县人口13万,据土地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村居民住宅用地面积56206.94亩,人均占地0.51亩,是国家规定村镇标准的2倍多。(一)闲置宅基地不断增多由于传统习惯,农村许多旧宅基地的面积普遍较大。过去每家每户普遍有车马禽畜、缸罐农具等,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推广和普及,这种情况已成为历史,大宅基地已然是一种奢侈。除此之外,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农村宅基地闲置,亦或形成新的土地资源浪费。1、扶贫移民搬迁。国家连续几年实施扶贫移民搬迁政策,解决贫困山区村民吃水难、走路难、就医难、上学难等实际生活困难,有计划地农民居住地进行搬迁,形成整村宅基地闲置。目前XX县区已全部搬迁的涉及6个乡(镇)15个行政村,闲置居民点面积902.9亩;部分搬迁的涉及9个乡镇42个行政村,闲置居民点面积2202.6亩;预搬迁的涉及13个行政村,与正第1页共4页在实施搬迁的加起来,搬迁后可形成闲置居民点面积1926.5亩。2、地质灾害避险。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采矿业在县内掘起,成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支柱,但同时也导致地质灾害隐患的形成。因地质灾害避灾避险,需当地居民搬迁的涉及4个乡镇6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原居民点占地面积453亩。目前有的村庄已搬迁,有的正在搬迁。3、新农村建设。有一些村庄,在政府的引导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重新规划新村址,建设新农村,逐步撤离旧村庄,形成一个个“空心村”、沿路“线状村”,使旧村居民点渐渐闲置。4、其它原因形成。有的农民因孩子上学、进城务工等原因,长期不回村居住,少数留守孤寡占居大片居民区,形成宅基地面积浪费。有的农民另辟新居,连农田都转包于他人,对村内住宅放弃管理,宅基闲置。对于有的山区村民,有住宅无院墙,虽不能算作超占,但已是事实上的占用,是另一种浪费现象。(二)违法建房难制止由于宅基审批日益规范,国家计划占地指标紧缺,一些农民等不得审批手续办下来,为了抢占地理位置,就想方设法搞违法建筑,与国土、住建等部门玩猫腻,尽管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疲于奔命,但常常也是望房兴叹。尤其是稍偏僻的地域,等巡查人员发现,违章建筑已悄然矗立。有的村庄,违法建房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卫片执法检查,对于实际的工作,也限于事后检查,难以从源头遏制。由于是违法建设,大都没经过合理的规划,只顾先占先得,结果前扭后错,形成土地面积的浪费。二、闲置宅基地整治历程过去,主要从政策法规的宣传方面抓起,加强基层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唤起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坚持土地执法巡查,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逐步规范居民宅基地占地行为。如今,在农村居民宅基地过程中,我县对申请宅基地的条第2页共4页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原住宅面积已超过新批宅基地面积标准的一倍以上的,对于卖出或出租住宅后申请新批宅基地的,坚决不予办理新宅基地占用手续。对于确需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首先告知并由申请人做出建设新宅基地后,及时退出原宅基地的承诺。为限制新批办宅基地批非占耕、批甲占乙、批少占多等行为发生,XX县区实行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即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批前到场审查,批后到场放线,建后到场验收。对新批建宅基地形成强大制约力,减少了占地浪费。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