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治理方案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惩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行为,根据吉办发〔20XX〕14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特制定我镇工作方案: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一)治理对象
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报账员
(二)治理内容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插手干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总体要求
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立项和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特别是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和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建设的非政府性投资开发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及矿产资源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土地招拍挂,规划审批、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着力发现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纪依法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20XX年2月1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镇党委在7月17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账员,镇直镇办单位,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
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前)1
项目建设单位自查
镇纪委统一组织对全镇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
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xx县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经项目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第1页共4页报镇纪委
镇纪委收集整理后,于9月20日前按照项目类型分类汇总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理办)
领导干部自查
全镇干部各村(居)应当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和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