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干部队伍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三条谈话应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谈话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不随意夸大成绩,不刻意缩小问题,一分为二地看待干部的成绩和不足,明辨是非,鲜明地指出缺点和存在问题
坦诚相见原则
谈话坚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
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想法和意见,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心里话
谈话坚持力戒空乏,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和方法,适时提醒、告诫、鼓励或批评教育,做到有的放矢,讲求效果
第二章定期谈话第四条定期谈话对象的范围包括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县直各单位班子成员、以行业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定期谈话的主要内容有:(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情况
(二)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解决,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以及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的情况
第1页共3页(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推荐选拔任用干部,自觉带头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四)遵守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有关法规和纪律的情况
(五)遵守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
(六)个人须向上级报告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