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主义教学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使党员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努力完善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全面提高党员素质。第三条党员教育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建设一支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愿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共产党员队伍,为不断推动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第二章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第四条系统深入地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第五条坚持不懈地进行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第六条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实践共产主义道德。第七条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巩固党的组织,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战斗力。第八条不断探索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第1页共4页使广大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九条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教育、法律、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党员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第三章党员教育的主要形式第十条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使党员经常性地接受党的理论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按时上好党课,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的系统性、课题的现实性、教材的规范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党课一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第十二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在班子内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切实解决班子成员存在的思想、作风、团结等方面的问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第十三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检查、评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自我净化能力。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达到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组织生活一般一月一次。第十五条加强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的熔炉作用,积极探索分党校的运行机制,有计划地对党员开展系统的理论教育。第十六条经常与党员进行谈话,宣传正确的思想,批评错误的思想,积极引导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第十七条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应经常就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和本人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第十八条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党员的社会实践锻第2页共4页炼,不断丰富党员实践活动内容,创新党员实践活动形式。第四章党员管理第十九条规范党的生活,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二十条加强党员的纪律管理,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对违纪违规党员要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加强党员的党籍管理。出现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理:(一)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员自愿要求退...